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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
邓佳钰
邓佳钰
专职律师
刑事辩护 | 刑事业务部

大连

dengjiayuuuu@163.com

个人背景

邓佳钰律师专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合同诈骗罪、聚众斗殴罪、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奸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多类刑事案件辩护。拥有专业的法律功底以及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擅长各类法律文书的撰写,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以及逻辑分析能力,以其严谨、负责的态度多次为被告人争取到不诉、不捕、缓刑、减刑等结果,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代理某集团法定代表人王某集资诈骗罪一案,涉案金额100余亿元;

代理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涉嫌集资诈骗罪案,该公司被列为大连非集类案件四大家族之一;

代理大连某夕阳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杨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最终判决为缓刑;

代理北京某公司黑龙江牡丹江分公司团队经理姚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涉案金额3亿元,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五年,最终判决为缓刑;

代理上海某公司大连分公司营业部经理江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涉案金额共计136亿余元,个人犯罪金额3亿余元,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代理上海某公司执行董事、黑龙江绥化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经沟通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叫停,2020年退回补充侦查后至今未启动;

代理某公司团队经理周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个人犯罪金额400余万元,经沟通检察院给出量刑建议一年六个月,最终判决有期徒刑八个月;

代理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团队经理杨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个人犯罪金额6000余万元,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最终判决为缓刑;

代理某旅游公司团队经理丁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一年,最终判决六个月,下达判决八日后丁某被释放;

代理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团队经理王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经沟通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被退回补充侦查,时隔三年后被启动,最终判决为缓刑;

代理某公司威海分公司团队经理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全案涉案金额24亿余元,最终判决为缓刑;

代理多起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最终判决为缓刑。

代理被告人阎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本案涉及罪名包括: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 开设赌场罪、窝藏、包庇罪、非法拘禁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经沟通,为被告人减少多项罪名,最终判决五年六个月;

代理犯罪嫌疑人姜某涉嫌诈骗罪案,介入后经阅卷找到案件多处漏洞,积极提交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姜某不构成犯罪;

代理被告人王某诈骗罪(网络博彩类)案,在两次社区调查不通过的情况下,经沟通最终当事人仍被判决缓刑;

代理被告人谭某诈骗罪(电信诈骗类)案,量刑建议一年三个月,经辩护检察院变更量刑建议一年,经庭后沟通,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九个月;

代理被告人费某故意伤害罪案,在未与受害人达成谅解的情况下,经辩护认定受害人在本案中存在过错,最终判决费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代理犯罪嫌疑人刘某盗窃罪案,在受害单位多次拒绝调解的情况下,积极沟通,最终获得MUJI公司大连地区第一份谅解书,成功帮助刘某取得不起诉决定书;

代理被告人李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量刑建议有期徒刑六个月,介入后最终判决拘役三个月;

代理被告人王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经提交不予批捕申请后王某成功取保,后续与检察院沟通取得缓刑的量刑建议,最后在法院阶段成功将判三缓五的量刑建议变更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代理犯罪嫌疑人矫某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案,经辩护最终成功帮助矫某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

代理被告人刘某强奸罪案,经辩护法院认定被害人在本案中存在过错,应当对刘某从轻、减轻处罚,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代理犯罪嫌疑人杨某涉嫌组织卖淫罪案,经沟通检察院认可杨某系从犯,目前案件正在办理阶段;

代理被告人孙某聚众斗殴罪, 经沟通检察院给出六个月的量刑建议等多起刑事辩护案件以及职务侵占罪、诈骗罪等刑事控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