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贾可
贾可
乾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重大争议解决 | 重大争议解决业务部

北京

个人背景

贾可律师现专注于重大商事争议解决、执行及衍生诉讼、行政协议纠纷、不良资产金融业务四方面。


主办案件:金融类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获得4亿元反败为胜判决;商事案件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中取得1.4亿元胜诉裁决;行政协议纠纷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获得近2.7亿元胜诉。执业11年,阅读量超过5000份裁判文书。


专业领域

重大争议解决 | 执行与衍生诉讼 | 公司清算 | 不良资产处置 | 行政协议 | 金融业务 | 公司法律顾问


客户群体

曾处理非诉业务:涉及万亩土地抵债资产项目;旺座商务中心10亿资产处置项目;公司清算项目;公司员工集体劳动合同解约项目。

曾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对象包括大型国企、私企、上市公司、投资公司、物业公司、协会等。具体如:北京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代表案例

1、上诉人(一审被告)大连华通凯路实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金融担保合同纠纷案(最高院),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承担4亿元担保责任,贾可律师在二审运用意思表示法理结合公司法第16条诠释说服合议庭,最终二审最高院判决驳回银行对华通凯路诉讼请求,反败为胜。

2、A公司与B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期间A公司转让B公司项目公司股权,双方合意虚构项目公司债权实为股权转让款,转让价款涉及3.8亿元标的,B公司未能按约定支付全部,A公司欲主张剩余价款,但因虚构债权存在障碍,贾可律师设计救济路径,先在法院提起相关诉讼(佯攻)为仲裁铺垫,后向贸仲提起仲裁(主攻),首裁系原最高院民庭副庭长,前后历时近2年,终于取得胜诉裁决。

3、因棚户区改造,开发商与国土局签订了5份土地出让合同涉及1.4亿元出让金本金,因国土局及地方政府未能按约定交付土地长达8年之久,开发商损失巨大,欲解除合同追究国土局违约责任,该5个案件又分为三种类型,同时出让合同均约定由当地仲裁(倾向于政府),贾可律师代理开发商主张权利,设计路径,策略先以行政协议纠纷案件提起诉讼规避仲裁,向法院主张国土局应当按约定支付高额违约金,同时建议客户就违约金适当让步,不为难法院,最后搜集众多最高院的案例支持高额违约金说服法院,取得了一审部分胜诉,因国土局上诉,贾可律师代理开发商策略性上诉,亦有理有据请求法院继续增加违约金,二审改判支持了开发商更多的违约金,最终支持的本金及违约金共计2.7亿元,远超出当事人的预期。


其他疑难胜诉案件

1. 再审申请人北京市果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泰和八通仓储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北京高院);

2. 再审申请人北京世纪宣和中式古典家具技术研究院因与被申请人北京爱家世界家居汇展市场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北京高院);

3. 上诉人安富利(中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之杰高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性贸易纠纷案(上海一中院);

4. 原告刘玉华与被告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相邻污染侵害纠纷案件(北京顺义法院);

5. 原告杨振升、李淑霞诉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北京顺义法院);

6. 原告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杨文明、李兵贤财产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北京朝阳法院);

7. 原告北京圆石文化传媒与被告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锂电池财产损害赔偿案(朝阳法院);

8. 上诉人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行政登记纠纷案(北京三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