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陈明
乾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陈明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刑法学硕士学位,曾在法院系统工作,先后担任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等职务,承办或参与承办了一系列在全市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刑事案件,发表过多篇刑事审判业务专业文章,对刑事审判程序及实体法内容均有深入研究。后加入大型国企负责集团公司纠纷案件、法律风险防控等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民商事诉讼、公司法律事务处理经验。执业以来办理多起具有影响力案件。
业务领域
刑事诉讼
代表案例
内蒙古某民企非法采矿案
接受某大型民营矿产企业的委托,在本案已经两次开庭、即将下判之际,就该案组织专家论证,后撰写了长达万字的辩护意见,反复与办案人员沟通,并从企业合规角度指导企业收集、提交有关证据。后经过第三次庭审,陈明律师全面论证涉案企业不具有主观过错等观点,庭审后,公诉机关撤回对该企业的起诉并正式作出对全案不起诉的决定。
李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接受李某某亲属的委托,作为其辩护人,后经会见李某某,了解到李某某主观上并不知道涉案的“茅台酒”为假冒,后向公安机关提交法律意见,公安机关将李某某释放并销案。
杜某某诈骗案
接受杜某某亲属的委托,担任杜某某发回重审一审阶段的辩护人,本案原判杜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陈明律师深入研究本案证据并向当地村民调查取证,最终改判杜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石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接受石某亲属的委托,作为石某一审阶段的辩护律师,公诉机关对其量刑为有期徒刑四年,后经会见石某、细致阅卷以及与承办法官的多次沟通,法院最终判处石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张某诈骗案
接受张某家属的委托,作为张某的辩护人。本案为专案,陈明律师经过细致研究案卷以及不断的努力,在本案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